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各网点门头灯箱、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招标公告
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各网点门头灯箱、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招标公告
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代理机构”)受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,对其所需的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各网点门头灯箱、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进行招标,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。
一、招标项目名称:
项目名称: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各网点门头灯箱、标识标牌制作安装项目
二、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:
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.7963万元,总价及各单项综合单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。
三、项目需求说明:
1、招标范围: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各网点户外灯箱制作安装、改造、维修、更换发光字、更换光源等内容,具体内容根据各网点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施工内容和方案。
2、交货地点: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支行网点
3、工期:单个网点15天,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。
4、标段划分:1个标段。
四、服务商资格要求
(一)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,并提供下列材料:
1、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;
2、未处于被责令停业、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、冻结和破产状态;
3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、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,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;
4、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,母公司、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,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,一经发现,将视同围标处理;
5、有效的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(营业执照范围内必须含有本项目招标内容);
6、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,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近6个月(2019年10月~2020年3月)养老保险缴纳证明。(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,并加盖印章);
7、投标单位于2016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30万及以上室外灯箱或发光字的业绩。
(二)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;
五、投标保证金
1、投标保证金的金额:人民币 伍仟元整/投标单位。
2、投标保证金的形式:现金(用信封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),带至开标现场,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给采购代理机构。
3、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,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。
4、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,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。履约保证金为伍万元。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交齐履约保证金后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签订合同,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,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。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履约情况退还(无息)。
六、招标文件的获取
1、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: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;
2、招标文件获取方式:投标人无需报名,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5月15日前可在“http://www.rgrcb.com/”或“http://www.ntcjgc.com/”直接下载招标文件。
3、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,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(现金),于递交标书时同时递交,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。无论是否中标,该费用不予退还。
5.1 投标截止时间为 :2020 年5月 15日9 时 30分。
5.2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:南通市跃龙南路28号4楼开标室。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,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。
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,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。
十、招标项目联系事项
(一)采购人联系人:刘嵩,联系电话: 15962709900 ;
2. 招标代理机构: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,
联系人: 顾莉玲 联系电话: 0513-85502599/18912268177 ;
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、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,询问、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。
十一、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:
纸质文件正本壹份、副本贰份。
采购人: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0年4月21日
资料下载:
定稿招标文件 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户外灯箱广告牌制作安装项目4.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