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.31补充通知售楼处物业服务项目
售楼处物业服务项目补充通知
各投标单位:
(1)2020年12月25日发布的售楼处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P4:“4、投标人资格要求: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有物业管理和劳务派遣、停车场管理的经营范围”
现调整为: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有物业管理、停车场管理的经营范围
(2)开标时间:2021 年1月5日 14 时 30分
现调整为:“开标时间:2021 年1月7日 14 时 30分”
(3)本补充说明作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,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。
南通国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
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2020年12月31日
2020年12月31日 21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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